关于学校第十六届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推荐人选的公示
作者:   审核人:   发布时间:2021年08月21日 17:29

各学院、校区:
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思政处通知要求,结合学校学生工作实际,经各学院(校区)组织推荐、学校评审,决定推荐化工学院王美琪同学参加第十六届“大学生年度人物”推选展示活动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8月21日至8月23日。

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生处反映,邮箱:xscjygl@qust.edu.cn。


学生工作处    研究生院

2021年8月21日